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經安全性評估并廣泛征求意見,現將當歸、山柰、西紅花、草果、姜黃、蓽茇等6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,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使用。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作為食品生產經營時,其標簽、說明書、廣告、宣傳信息等不得含有虛假宣傳內容,不得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
國家衛生健康委
國家市場監管總局
2019年11月25日
序號 名稱 植物名/
動物名 拉丁學名 所屬科名 部位 備注
1 當歸 當歸 Angelica sinensis(Oliv. )Diels 傘形科 根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
2 山柰 山柰 Kaempferia galanga L. 姜科 根莖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
3 西紅花 番紅花 Crocus sativus L. 鳶尾科 柱頭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,在香辛料和調味品中又稱“藏紅花”
4 草果 草果 Amomum tsao-ko Crevost et Lemaire 姜科 果實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
5 姜黃 姜黃 Curcuma longa L. 姜科 根莖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
6 蓽茇 蓽茇 Piper longum L. 胡椒科 果穗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